越秀地产根据上市规则13.18条公告:全资附属公司俊英发展(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订立融资函件,就油塘内地段第46号余下部分发展项目获提供最高10亿港元银行融资,最后到期日不迟于2031年10月1日,由公司提供担保。融资函件规定,若控股股东越秀企业于借款人的持股比例降至30%以下、不再为单一最大实益股东或不再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贷款人可要求即时偿还。目前越秀企业实益持有公司约44%股份。
越秀地产(00123.HK):就油塘项目获最高10亿港元银行融资,附控股股东持股契诺
来源:昱萱 时间:2026-09-29 19: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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