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乐怡女士(周女士)因工作调任,已辞任下列职务:(i)公司财务总监;(ii)公司公司秘书;(iii)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3.05 条所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及(iv)根据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条例》第 16 部及上市规则第 19.05(2)条代表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公司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 2026 年 10 月 30 日起生效。周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主管。林海宏先生(林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财务总监,自 2026 年 10 月 30 日起生效。继周女士辞任后,曾颖雯女士(曾女士)已获委任为公司的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以及公司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 2026 年 10 月 30 日起生效。于上述变更后,公司的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为王庭发先生及曾女士。
南强控股(02680.HK) 曾颖雯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来源:七七 时间:2026-10-30 17: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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