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木匠控股有限公司(“谭木匠”,股份代号 0837.HK)刊出公告,就其诉讼最新情况作出申诉,对上诉结果感到失望,冀尽最大努力维护合法权益。
谭木匠于2013年与发展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悉数支付该物业之售价人民币33,556,320元,其后并占有该物业。然而,由于发展商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包括未能解除该物业的抵押及未能结清与该物业相关的未缴税费,以致谭木匠尚未获得相关业主所有权文件。发展商其后财务困难,并于2020年6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于2021年2月,发展商之破产管理人向谭木匠发出通知,试图终止该合同,要求归还该物业,并就此提起诉讼。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裁定发展商胜诉,判令集团返还该物业。集团其后提出上诉,寻求推翻一审判决。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驳回上诉并维持发展商胜诉的一审判决。
于2025年12月29日,谭木匠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之民事裁定书。江苏高院驳回了集团的再审申请。最终裁决代表中国普通司法上诉程序的终结。就此,集团坚决认为最终裁决并不公正,拟通过一切可用途径对该结果提出异议,潜在救济途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谭木匠作为一间负责任的企业,一直心系企业社会责任,关爱社会,致力促进和保障残疾人就业等多维度的工作。公司始终不渝地致力于具有中国传统文化和工艺内涵的以木为本质的实用产品的研究、生产、开发和销售。
倘若集团最终被要求遵循最终裁决,返还该物业,将对集团在营运及财务上造成一定的潜在影响。履约十年,诉求有理。谭木匠希望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寻求司法公正,保障企业应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