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商务部、科技部发布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实施出口前登记的临时管理措施。此次拟增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共40项关键技术,其中人工智能领域23项,涉及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和信息处理等方向。
拟禁止出口技术14项,包括人工智能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工艺平台、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组件生产技术等;拟限制出口技术26项,包括人工智能辅助漏洞挖掘技术、单线产能不低于3万吨/年的多晶硅工程技术等。商务部强调,此次列管范围精准有限,对开源、境外自建算力中心、境外流片、联合研发、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情形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已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不纳入管理范围。
对企业而言,API调用、APP交互、SaaS应用、本地端侧轻量化部署等常规出海模式不受限制;但限制类大模型的海外本地化部署属于技术出口管理范围,部署在海外自有云等风险可控场景下可适用便利措施。该目录正式实施后,大模型企业的海外部署路径、开源策略和跨境研发合作将面临更明确的合规边界,具备海外算力节点和自主云部署能力的公司优势可能进一步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