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30日香港《稳定币条例》在宪报刊登,正式成为法例,并将于本周五(8月1日)生效。
金融管理局于7月29日公布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细则,包括:《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监管指引》;《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与发牌制度及申请程序相关的《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摘要说明》;《原有稳定币发行人过渡条文摘要说明》。
金管局鼓励有意申请牌照的机构于2025年8月31日前联系金管局,并表示,如个别机构认为已准备充分并希望尽早获得考虑,便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请。
金管局副总裁陈维民预期,首批牌照最快于明年首季批出,并发出数个牌照。
陈维民强调,发牌的首要考虑在于「稳」,即申请企业能否持续经营,做好风险管理及反洗钱等相关规定。币种方面则持开放态度,发行人申请可与单一种类、多币种,或一篮子币种挂钩的稳定币,若日后要增加其他币种则视为业务扩展,机构须再次通过风险评估。根据指引,发行人申请费用约11.3万元,并确保已缴股本不少于2,500万元。
对于担任申请企业的行政总裁、稳定币经理及董事,该等人士必须获得金融管理专员同意才可担任有关职位。一般而言,金融管理专员预期至少三分之一的董事局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过渡安排方面,8月1日前已在香港经营,且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应在条例生效后3个月内提交牌照申请,获得书面确认及承诺期有能力遵守适用的监管规定后,可获得临时牌照,直至获悉其牌照申请的最终决定。未符合要求的发行人,需在11月底前有序结束其香港业务。
现时投资者将关注那一间机构确认入纸申请牌照,相信下一步市场便会聚焦RWA (真实世界资产)。
(撰文 : 华赢东方研究部董事李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