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特米(01936.HK)于9月24日交易时段后发布联合公告,要约人Innovation Forge Holdings Limited向卖方收购合共约3.638亿股股份,占扩大后股本约77.94%,总代价约2.24亿港元。现金要约价每股0.617港元,较停牌前收市价0.87港元折让约29.08%。股份将于9月28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买卖。
交易结构与要约条款
根据公告,卖方包括拿督斯里Lee Haw Yih及Voon Sze Lin。收购完成后,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须按例作出无条件强制性全面现金要约,以收购所有尚未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要约人明确表示将不会提高要约价。
此次交易的股份收购比例达到77.94%,意味着要约人将以绝对控股地位入主利特米。从公司治理角度看,这一持股比例足以控制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事项,并在董事会席位分配上拥有决定性话语权。要约人选择以强制性全面要约的方式完成收购,而非通过协议安排或私有化路径,表明其意图保留上市地位,维持公众持股量。
要约价0.617港元对应利特米停牌前收市价0.87港元的折让幅度,在港股近期要约收购案例中处于较深区间。通常而言,全面要约的定价会参考公司资产净值、盈利能力以及控制权溢价等因素,而29%的折让幅度表明要约人将交易定位为折价收购,而非溢价私有化。
特别股息安排与股东实际回报
与全购要约同步宣布的还有一项特别股息安排。利特米董事会拟宣派特别股息每股0.29港元,部分资金来自未动用的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净额5650万港元,其余由集团内部资源支付。
这一安排对股东的实际回报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若将特别股息与要约价合并计算,股东在全面要约中实际可获得的每股现金回报为0.617港元加上0.29港元,即0.907港元。这一合并回报较停牌前收市价0.87港元呈现约4.3%的溢价,而非要约价表面显示的29%折让。
特别股息的资金来源值得关注。公告明确提及将重新分配上市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5650万港元用以支付部分特别股息。根据此前披露的所得款项用途更新,利特米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约为7240万港元,其中相当部分原计划用于建造新生产工厂,但相关用途的预期时间表已被多次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此次将上市募集资金转用于派发特别股息,实质上改变了IPO资金的原始承诺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