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港交所ESG监管迈入新的阶段。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新增的D部分气候相关披露规定,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发行人须就所有新气候规定作出强制披露,不再适用不遵守就解释。这是港股ESG监管自2016年引入报告指引以来最重要的一次升级。
新规定的架构完全对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的IFRS S2准则,围绕管治、策略、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四大核心支柱展开。披露范围上形成清晰的分层: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主板及创业板上市发行人的范围一和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必须强制披露;大型股发行人在2025财年率先按不遵守就解释执行其余气候条款,自2026财年起全面升级强制,其中就包括范围三排放。
范围三是整个框架中最重的担子。对大型股公司而言,上下游价值链的碳数据必须在2026财年完整入账,而价值链数据采集恰恰是整个流程中最慢、最难的环节。第三方鉴证目前仍为鼓励性质,参考ISAE 3000标准,但按香港政府的可持续披露路线图,鉴证的强制化将在2028年前落地。市场估算,2025年底主板上市公司约2374家、创业板约312家,而大型股指数成分股仅约百只,这批头部公司的披露质量将决定港股ESG体系在国际投资者眼中的成色。
准备度的现实并不乐观。截至2025年10月的调研显示,41%的大型股成分股公司尚未为2026年的强制披露做好准备,只有10%的公司准备充分。合规矩规的牙齿同样清晰,港交所可依据主板规则第2A.10条采取纪律处分,包括公开谴责、损害性声明乃至董事不适合性声明。
对投资者而言,2027年发布的2026财年ESG报告将是第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强制版气候账本,披露质量的分化会直接映射到ESG评级、指数纳入与绿色融资成本。四支柱框架下,谁先交出经得起审的温室气体账本,谁就在下一轮资本配置中占得先手。